卫星国,或者说傀儡国、次国家、自治领或者附庸国,是指那些允许另一个国家在国际舞台上代表它的国家。卫星国在政府、经济和其他内政方面保持独立,但不得签署条约或对外国宣战。“母国”保留一些特权,能够与附庸国签署防御联盟和军事准入条约。卫星国也可以在相邻地区殖民。在战争期间,宗主国有一种特殊的外交互动来控制傀儡国的军队。
如果母国处于战争状态,则卫星国或自治领也将自动与敌人交战(除非战争的敌人是卫星国所处势力范围的领袖)。
宗主-傀儡关系的形成
形成
宗主-傀儡关系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形成:
- 一国在战争中强迫另一国成为傀儡国。
- 一国和平地释放另一个国家为傀儡国。
解除
宗主-傀儡关系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除:
除了努力成为列强之外,傀儡国并不能做什么其它的事情来主动争取独立。
势力范围与傀儡国们
然而, 列强仍然能够影响傀儡国,通过影响力或在境内投资,若是对方允许。母国(如果是列强)可在他的傀儡国中获取100%修正的额外影响力。
即使并非该国宗主,也能通过纳入势力范围这一方式来成立可成立国家。通过成立国家,能用来“偷”其他国家的傀儡国。宗主国什么都做不了,只能看着这一切发生。一个经典的例子是 北德意志邦联 与 荷尔斯泰因. 如果要成立一个国家需要某个傀儡国,仅仅成为其宗主是不够的。唯一的途径就是将他纳入势力范围。
特殊的卫星国
自治领
自治领是从殖民地地区手动释放出来的国家,也有地方译为殖民领。一个自治领拥有邻近地区的所有殖民地和保护国为核心,其中一个成为首都,并赋予其名称和主要文化(它也接受其宗主的主要和可接受文化)。自治领天生开化,有宗主的科技和政府类型,但没有改革。领主花费在维护上的殖民点数将退还。因此,自治领有助于解放殖民力,多线程进行殖民竞争,并允许在殖民地地区建造工厂(尽管由于他们往往识字率低,工厂生产效率不高)。
大清帝国
大清 开局拥有一种被称为次国家的特殊卫星国。当大清未开化时,次国家是忠诚的傀儡;而在大清西化后,与大清关系高于100的次国家会被大清吞并,其余的将会独立。他们加入中国作为盟友加入的战争,并向双方提供军事准入。然而,在中国与 太平天国之间的内战中,他们将不会插手。次国家包括 云南和 青海。如果次国家先于大清西化,他们会自动独立。